临安市局“4+新常态”助推统计执法上台阶
加强统计执法是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提高的重要保证,也是统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重要法律支撑。今年以来,临安市统计局围绕“四个常态化”,确立执法新思路,聚焦查案办案,着力打造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执法新常态。
——围绕执法培训+常态化。 临安市局立足实际,努力在执法培训方面寻求新突破,年初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培训时间、内容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布置,并采取分组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巩固培训效果。同时,积极营造学法、守法、执法的良好氛围,多途径、多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开设“半月谈”统计大讲堂,邀请杭州市局政法处专业人员授课,前往优秀统计执法单位交流学习,开展案卷互评互查等,努力推动统计执法培训常态化,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为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提升执法力度+常态化。 临安市局实行的是以专业科室人员为主体,法规科为辅的统计执法模式,由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投入执法工作精力有限,面对执法对象拉不下脸等等弊端,较大程度地影响了执法检查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为充实全局执法力量,保障统计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临安市局成立统计稽查小组,推行季度集中执法模式,即以稽查小组为主体,每季统筹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统计稽查行动。一般性“警告”案件,由科室人员为主,稽查小组为辅进行办理,涉及罚款及其它较大案件,由稽查小组进行集中办理的工作模式。
——强化执法监督+常态化。 建立健全稽查、执法、审核“三分离”的统计稽查运行模式是今后统计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在局案源平台的基础上,局法规科每季度随机分科室抽取统计稽查对象名单,确保全局选案的统一和规范。日常执法中,除科室独立稽查外,稽查小组每季集中进行2-3天的联合执法,既增强执法的力度和频率,又保障执法人员间的监督与制约。案件办理中,建立案件审理制度,实行集体审理定案,防止由于个人因素在定性、处罚上的片面性,减少错案发生的可能性,确保案件办理准确、公正。
——紧追执法成效+常态化。 在实际统计工作中,统计调查对象在上报统计报表时往往涉及多个统计专业,如工业企业在上报工业能源报表时,可能还存在劳动工资及生产者价格统计等。因此,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利用稽查小组的优势将单专业式的执法转变为综合性执法模式,对企业检查时对其所有涉及的统计报表进行全面检查,实行一站式的统计执法方式。同时,针对日常稽查存在单次涉及单位数量少,社会影响力有限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推进专项性检查和镇街巡查等为主的集中性执法作为日常稽查的有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