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的理论特质与实践要求

24.12.2016  23:04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为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上他进一步强调,我们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贯彻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理解它的理论特质,并由此准确把握其实践要求。

   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的理论特质

  新发展理念继承了中国共产党人一直以来积淀的发展智慧,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经验,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时代发展与我国现实状况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其理论特质主要有:

   第一,人民性。 马克思主义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哲学基础。在实践中,只有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不断进步。新发展理念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原则:创新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协调坚持区域、城乡及经济与社会等共同发展;绿色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开放坚持内外联动与共赢发展;共享追求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和人人享有的发展等,在本质上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并将其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系统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世界是由普遍联系的系统组成,系统之间、系统内部构成要素之间总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新发展理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论,五大发展理念不仅主题一致,目标一致,价值诉求也高度一致。它们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契合了社会发展的系统性和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要求。就每个发展理念而言,它们不仅有其各自的内涵、定位与目标指向,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同时每个理念也内含着反映自身系统要求的构成要素和运行机理,它们在构成系统的同时以整体的形式实现了要素的有机统一,反映并作用于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三,实践性。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世界上的各种现象,唯有从实践出发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新发展理念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它立足于内涵已经发生一定变化的我国仍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是中国共产党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出发作出的战略思考。新发展理念的提出,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现实要求,显现出其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现实针对性,体现了科学理论应该具有的鲜明实践性。

   第四,前瞻性。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理论要反作用于实践,不仅要适应现实,更要超越现实,体现出前瞻性,这样才能为实践指明发展方向和路径。新发展理念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前瞻性要求,它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体现了唯物史观的目标和价值追求,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则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了社会主义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制度属性和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从现实社会实践出发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在发展方向、发展路径与理想状态的高度概括。新发展理念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体现了高度的前瞻性,是能够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思维与理念创新。

   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的实践要求

  马克思说过,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发展理念虽然构成了发展行动的先导,但其不能取代行动。在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理论特质的基础上,我们还必须准确把握其实践要求,推动新发展理念向实践的转化。

   第一,必须树立人民主体思维。 人民主体思维是唯物史观的根本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贯彻和落实新发展理念,要确立以人民为主体的意识,任何路线、方针与政策的制定与施行,都应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将其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积极鼓励、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到共同铸就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

   第二,必须树立整体性思维。 整体性是系统的根本属性,坚持整体性思维是新发展理念系统性和人类社会系统性的双重要求。贯彻和落实新发展理念,要在认识新发展理念系统性的基础上,从人类社会的整体性和新发展理念的系统性出发,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方能克服发展中的动力不足、发展不全面、不可持续以及发展目标错位等缺陷,才能避免经济社会发展中顾此失彼现象,才能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片面性、简单化以及短期化倾向。

   第三,必须树立实践性思维。 实践性是科学理论的本质属性,坚持实践导向是马克思主义实现其改造世界功能的必然要求。一般说来,新发展理念是全局性、原则性的,而实践是生动的、具体的,同一个问题和挑战在不同区域、部门或行业,都会有自己的具体状况和突出点,甚至会有巨大的差异性。贯彻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树立实践性思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共性与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个性化思考和差异性考量,用符合现实状况的具体实践去推动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

   第四,必须树立动态性思维。 实践是具体的,也是历史的、变化的、发展的。贯彻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树立动态性思维,一切以时间和现实条件为转移,于动态发展中把握实践的具体性、过程性。这样做,有助于在实践中突破陈规和经验主义的藩篱,立足于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内外条件,在透彻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的基础上,于时间和空间的双重审视以及历史和现实的互动关照中,更加积极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新发展理念向实践的高效转化。

   第五,必须树立阶段性思维。 中国共产党是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的统一论者。新发展理念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然,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来发展的理性要求与应然状态,表现出超越性和统领性。贯彻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必须要树立阶段性思维,即从自身的现实条件出发,对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以及新发展理念转换成实践的过程性与阶段性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从而在历史的纵向发展中,一方面始终坚守新发展理念的努力方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落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将其具体化为不断发展递进的阶段性目标与任务。这既有助于树立信心、坚定信念,也可以克服急躁冒进的心理,做到脚踏实地,稳步前进。

作者:洪光东  王永贵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