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不应以评奖为导向
对于文艺界的内部评奖,普通群众往往缺乏渠道来了解,即使很多评奖本身规定了必须公开透明,但是由于缺乏管理细则同时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督,这些规定形同虚设。
据新华社报道,文化部正全面清理整顿文艺评奖,取消一批、精简压缩一批,总体减少60%以上。包括取消节庆活动中的文艺评奖项目。
相信这个消息对于某些人来说不啻晴天霹雳,因为一段时间以来,某些不正规不规范的奖项和评奖,已经成为一些人牟取私利的捷径,丧失了评奖本来的意义。而对于我们的正常文化建设来说,这个消息无疑是及时雨,更获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
文艺评奖的本意,是以评奖,树立模范,一方面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加强行业对其的学习效应,同时也是通过表彰创作者,在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鼓励创作者更多更好地继续进行创作,同时也建立起一种支持创作力争优秀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整个文艺界的良好风气。
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在某些地方,某些行业,文艺评奖却丧失了其本来意义,变成了形式化、关系化甚至利益化的工具,不但离百姓越来越远,甚至离文艺都越来越远,有些获奖作品很难说得上是“作品”。
在文艺评奖的不良之风中,有一类是过多过滥。评奖本来就是优中选优的意思,一定是要拔尖的,但是有些奖项,一发就是一大片,好处人人有。利益大家摊,根本没有认真对待优劣好坏,而且能设立奖项的部门也多,不管是创作单位还是创作个人,往往都能凑出一大堆奖杯证书,不知情的人根本分辨不出其真正的分量。
不良之风之二,就是评奖不规矩、不透明、不公正,有的走形式,有的走关系,有的靠权力,还有的直接拿钱砸。这样的评奖,造成的恶果非常明显,就是评出来的往往都不是好作品,奖项本身的公信力丧失不说,更逐步腐蚀了文艺界的风气。
不良风气之三,是对待奖项的急功近利。因为很多文艺奖项,对于基层创作单位创作人员和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成绩评定是密切相关的,于是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个人,不是把力气花在深入社会创出精品,而是走关系托门子,把平庸之作搞成获奖大牌,然后凭此来捞取种种好处。
由于这种种乱象,一些文艺评奖已经是“关起门来自己玩”,失去了群众基础,更有甚者,某些利益相关方沆瀣一气相互把持,把奖项变成了自家地盘,群众的喜好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对于文艺界的内部评奖,普通群众往往缺乏渠道来了解,即使很多评奖本身规定了必须公开透明,但是由于缺乏管理细则同时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督,这些规定也就形同虚设。前段时间,湖北著名作家方方与某诗人的职称之争中,曾提及该诗人的“获奖传言”,但是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跟进,最终也就不了了之。而众多网友对于此类“传言”的态度,已经证明了某些文艺评奖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清理整顿,既是群众的期待,更是基层创作者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