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遂昌县黄沙腰李氏大屋(含李氏宗祠)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16.06.2015  20:13

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黄沙腰李氏大屋(含李氏宗祠)保护工程立项申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黄沙腰李氏大屋(含李氏宗祠)保护工程立项。工程性质定为修缮工程。
    二、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为文物保护工程,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充分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工程范围为李氏东、西大屋和李氏宗祠文物建筑本体。工程内容包括各文物建筑梁架主体结构维修、朽损木构件及墙体修补、屋面翻修、排水系统疏通、白蚁防治及消防设施配置,以及李氏东附房复原等。建筑总面积4118平方米。不同意地面铺砌水泥。
    (三)深化文物现状勘察,分析病害和残损产生的主要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
    三、勘察设计分为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两个阶段。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6月9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5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