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诸暨继述堂修缮工程施工图的审查意见

20.03.2015  18:55

诸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查省保单位继述堂修缮工程施工图的报告》(诸文广字[2015]2号)及附件悉。经审查,认为该施工图已按《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诸暨市继述堂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浙文物许[2014]178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图的设计深度与要求。但部分内容还需细化和补充,具体意见如下:
    一、图“建施总—04”。大厅前天井排水建议穿越门屋向前排水,避免过多扰动厢房地面;后天井增设的排水沟做法不够详细,应补充设计。
    二、图“建施—01”。“维修技术要点”的“a”应明确铁箍尺寸、做法。墩接部位的选取方法应明确并合理,如第(1、9)两点。第(11-13)两点应明确是否更换。该节点大样与剖面图做法、标识前后有矛盾,请核校;“b”中的“增加防水层”与图纸前后矛盾,另若整幢建筑屋面瓦件尺寸、材质相同,建议将可利用的旧瓦集中铺设。
    三、图“建施—02”。大厅南北三间后檐添加成品外檐沟,应补充具体型号、材质说明。新换构件“按原有调和漆做法封护”有误,请校核。
    四、图“建施—09”。屋面铺法不够详尽,如望砖规格、灰背构成、瓦件规格、陇距等缺失,应补充。若屋脊与天沟处使用少量防水卷材,应规定卷材宽度、铺法、灰背等。其他相关图纸也存在此问题。
    五、图“建施—31”。公共空间、走廊及弄间的地面宜恢复原三合土做法,室内可不复原。
    六、图“建施—32”。“新换构件用熟桐油进行封护”的做法不够科学。建议对入墙、风雨易侵、热寒易感的新换木构件采用桐油适当封护,其余室内新换木构件不宜采用桐油封护。对墙体原粉刷层保护与更新,应明确整体协调关系的处理措施。其他相关图纸也存在此问题。
    七、图“建施—38”。缺失的门罩及门窗补充做法详图。
    八、门屋风貌协调复原工程施工图过简,建议重新设计。门罩、门窗、牛腿、斗拱等带雕饰的构件在风格上应与本体相协调。
    九、南北厢房修缮工程应补充部分梁架做法图纸及说明。各缝梁架做法需明确尺寸、做法或补充大样图等。
    十、属于保养维护工程的,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工程内容和范围,限定在屋面翻修,天井、外围排水沟通等修缮内容。
    请组织设计单位对该施工图作修改完善,由你局核定后实施。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3月4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绍兴市文物管理局。
   浙江省文物局综合处                                                      2015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