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康市厚吴村乡土建筑之司马第、存诚堂、吴仪庭公祠三处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施工图的审查意见

15.06.2015  17:24

永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省保单位厚吴村乡土建筑修缮工程(一期)之司马第、存诚堂、吴仪庭公祠等三处建筑修缮施工图的请示》(永文〔2015〕27号)及附件悉。经审查、研究,认为该施工图已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永康市厚吴村乡土建筑之衍庆堂等五处文物建筑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浙文物发〔2011〕313号)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基本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该施工图设计。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6月9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金华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