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川轮船局旧址临时加固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

14.08.2015  13:14

温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永川轮船局旧址抢险加固方案的请示》(温文物〔2015〕4号)及附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永川轮船局旧址保存状况较差,残损严重,拟实施的西、北两侧道路建设项目距文物建筑较近,基坑开挖易导致文物建筑出现位移、沉降和开裂,严重影响文物本体的安全。有鉴于此,请责成道路建设部门制定文物建筑周边水土防护、减少震动等工程措施。补充施工期间的文物安全监测、防护方案,并就基坑开挖对文物本体的影响进行安全评估。
    二、请补充提供现状测绘图纸及浙江大学土木工程测试中心关于温州市永川轮船局旧址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以对文物建筑的残损情况、残损程度作出科学判断。
    三、临时加固设计与道路工程竣工后的正式加固设计之间如何衔接,应在设计内容中予以明确。建议临时加固、正式加固设计作为整体项目进行委托,由同一家设计、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确保项目的前后衔接。
    请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补充道路施工、基坑围护、监测等其他方案,由你局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实施。请你局责成建设单位作出确保文物建筑不产生沉降和位移的书面承诺,明确责任条款,确保文保单位的安全。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