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保单位温州市谯楼保护展示方案(修改稿)的审查意见

25.03.2015  14:09

温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调整后温州谯楼保护展示设计方案的请示》(温文物〔2015〕3号)及附件悉。经审查,认为该方案已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温州市谯楼及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浙文物函〔2014〕147号)和《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调整省级文保单位温州市谯楼保护展示方案的审查意见》(浙文物函〔2015〕13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基本达到《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请尽快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由你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3月25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