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松阳三庙之文庙城隍庙修缮工程施工图的审查意见

25.09.2015  12:31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要求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松阳三庙之文庙城隍庙维修整治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批的请示》(松文广新〔2015〕43号)及附件悉。经审查,认为该施工图已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松阳三庙之文庙、城隍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浙文物许〔2015〕61号)要求进行了修改,原则同意该施工图设计。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一、该施工图对设计批复文件(浙文物许〔2015〕61号)一、三、五款尚未全部落实,应充分重视并加以落实或提出解决办法。
        二、文庙戟门格局复原依据有待进一步明确;大成殿大木构架、屋面木基层等隐蔽部位应待施工队伍进场揭露后,及时进行勘察,补充方案设计和施工图,按重要内容变更设计程序补报批准后实施。
        三、补充门窗现状勘察,明确是否为后期重改或是利用原有门窗抱框改动。若是后者,应保留抱框,恢复槅芯。
        四、屋面应尽可能保留现状。若原状屋面不存,可在如实记录勘察结论的基础上,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五、地面铺装做法均参照关圣宫地面“恢复300×300斜铺方砖地面”不妥,应有依据地恢复原状,若无依据则保持现状。
        六、油漆、粉刷工程应遵循最低干预原则,明确部位、范围、材料、施工工艺要求等,不应“均由工程队提供样板”,粉刷、油饰前后要求应统一、明确。如大成殿立面重做油饰等应慎重;东西庑原状是否油漆,应补充依据处理断白。
          七、补充“扰度变形较大的,进行加固”的具体要求;补充白蚁防治专项设计方案,与维修工程同步实施。
        八、关于图纸具体意见。图“修施-01”,补充定位坐标;“修施-02”,补充屋脊大样图;“修施-03”,复核大殿梁架残损情况与举折;“修施-06”,补充勘察吊顶以上构造与构件保存状况的调查情况与维修措施;“修施-13”,复核屋面、屋脊、槛窗做法。此外,补充9-9剖面图补充原梁架构造;补充8-8檐口增设檩柱枋的必要性说明;补充修补构件的大样图。
  请根据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后,由你局核准同意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9月23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