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二份大屋修缮工程施工图的审查意见

15.06.2015  17:24

平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顺溪古建筑群之老二份大屋修缮工程施工图的请示》(平文〔2014〕155号)及附件悉。经审查、研究,认为该施工图已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阳县顺溪古建筑群之陈氏祖屋、陈迢岩大屋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浙文物发〔2013〕392号)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基本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原则同意该施工图设计。

浙江省文物局
2015年6月9日

抄送:省文物监察总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