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文广新局“五注重”推进文化遗产保护

26.03.2015  11:38

  多年来,嵊泗县文广新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注重文化遗产保护,五个方面齐头并进,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保护体系。

  一是注重申报立项,扩大保护基础面。积极开展文保单位和非遗名录申报,组织指导和支持个人、机构申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教学)传承基地。在“十二五”时期,成功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个,嵊泗县文物保护单位6个;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个,舟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1位。

  二是注重项目维护,确保保护落实处。扎实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基础工作,加强日常安全巡查,掌握文物安全现状,保障文物系统零安全责任事故;构建了一套“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教学)传承基地”三位一体的非遗保护模式,除确保“传承人”能在“(教学)传承基地”开展“非遗项目”保护传承活动外,还推动非遗传承“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机关”,加快非遗保护社会化。同时,为四个省级非遗名录项目量身定制了“八个一”保护方案,并确定了县文化馆为项目保护单位。

  三是注重收集建档,增加成果积累量。组织专家和普查队员汇编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纸质和电子档案,撰写并出版普查成果——《嵊泗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和《嵊泗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重视水下遗存挖掘,收集和记录大量水下考古的调查笔记;整合嵊泗境内灯塔资料,为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浙东沿海灯塔的文物记录档案提供素材。县非遗保护中心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录音、视频等资料,建立了一套非遗普查和项目档案,并进行档案数字化管理。2013年,该局联合县档案局,开展寻找最地道的嵊泗方言活动,并完成方言建档工作。

  四是注重宣传展示,释放文化遗产新魅力。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活动精彩纷呈,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展、“走近历史 品读嵊泗——文化遗产零距离体验活动”、“大海歌谣--中国海洋歌会”邀请赛、浙江民歌(渔歌、山歌、畲歌)高峰论坛、全市“舟山渔民号子”保护传承论坛、“舟山渔民号子”传承成果展演大赛、“离岛·风情” 嵊泗海洋剪纸舟山群岛新区巡回艺术展、“嵊泗方言也OK”翻唱大赛等活动。此外,还走出舟山,在上海田子坊成功举办了嵊泗渔俗文化展览活动,与省职业艺术学院合作复排大型嵊泗海乡风情歌舞剧《东海谣》,参演第十六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天天演”活动;嵊泗渔歌《带鱼煮冬菜》受邀参加“守护精神家园”2015年浙江省非遗情景诗歌春节晚会录制等。通过宣传和展示活动,该局不仅打造了“嵊泗渔歌”“嵊泗海洋剪纸”等文化名片,更有力地倡导了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是注重研究开发,延续文化遗产生命力。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先后有7篇文化遗产研究论文在各级论坛和刊物上发表,《嵊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开发》项目在嵊泗县科技局立项,并于2013年、2014年分别获得嵊泗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同时注重文化遗产合理利用、适量开发,联合文化企业开发了沙画、餐具、靠包、桌旗、杯垫、门帘、丝巾、明信片、笔记本等系列渔文化衍生产品,配合建成了五龙乡田岙村渔民画创意体验馆。推动花鸟灯塔、白节山灯塔、山海奇观摩崖石刻、圣姑礁摩崖石刻群、黄龙东海云龙摩崖石刻等文保单位成为旅游景点,打造基于地方特色的原生态文化旅游,加深了文化与旅游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