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立足职能特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本网讯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教科文卫委员会立足职能特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委深化改革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为“答好改革卷、夺取双胜利”,助力推进教科文卫系统省域治理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在该委有关报告方案上批示:“站位高、措施实、行动快。希望狠抓落实出成效。”
紧盯疫情发生及其进程,教科文卫委完善落实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五项新增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听取和审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报告。全面了解疫情防控和人大决定落实情况,全面梳理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执行问题,研究现行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短板和弱项,总结法律实施的经验和弱项,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报告起草、审议准备,推动省政府加强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全社会防范和应对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做好听取和审议我省加强县域医疗服务建设情况并协助作出决定。针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主要问题,增加听取公共卫生事件综合防范应对、疫情防控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内容,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在疫情防控、公共安全事件中的关键作用,推进资源整合和制度创新,提升公共卫生事件服务能力和综合防范应对能力。三是积极推进制订《浙江省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研究论证。加强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的联系,了解立法起草进展、做好衔接准备,强化对上位法修改的动态跟踪;结合这次疫情专项审议工作,及时梳理问题、深入调研论证,适时推动立法进程;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增补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由省政府提请审议,委员会提早介入。四是协同其他委员会做好我省突发事件应对配套立法的研究论证。从健全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出发,认真研究把2010年修正的《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从政府规章上升为人大法律的问题,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保障能力,推动完善我省公共卫生地方立法和疫情防控、疾病防控救治等制度。五是配合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宣传贯彻工作,为促进法律在我省贯彻落实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