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北京出台“1+3”公共文化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北京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从而在全国各省(区、市)率先出台了实施意见。
所谓“1+3”政策文件,即《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这些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构建北京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作出了全面部署。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了总体部署。北京市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成立了市委深改组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建立了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强调要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的资源优势和示范作用,精心做好文化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抓好服务体系建设。北京市委深改组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1+3”政策制定工作列入全市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着力推动。
据北京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公共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从设施建设、服务内容和绩效考核3个方面,对公共文化软硬件进行规范,提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和考核标准;第三部分是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打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第四部分是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推动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第五部分是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第六部分是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创新发展;第七部分是保障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生保障范围,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纳入同级财政资金预决算体系,健全基层文化人才队伍。
在3个支撑文件中,《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借鉴国家示范区创建经验,分为七大类40项93个指标。《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共26条,主要特点是“2+X”模式,“2”是每个文化设施应建有1个室内多功能厅和1个户外文化广场,“X”是融合各相关部门服务的综合功能;同时提出,根据人口分布和实际需求,可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设置区域级综合文化中心,提高服务水平和辐射范围。《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从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服务人员、服务环境和运营保障等方面,规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共九章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