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文广新局赴陕西宝鸡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活动

04.08.2015  10:55

  根据文化部《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浙陕对口交流协作方案》文件精神,确定浙江省义乌市和陕西省宝鸡市结对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协作活动。为加强对口兄弟城市交流,7月27日至8月2日,义乌市文广新局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一行9人赴陕西省宝鸡市开展了口交流协作活动。

  7月28日上午,双方在宝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会议室召开了义乌、宝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会。两地文广新局、文化执法机构负责人分别交流了本地的城市、经济和文化发展、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情况,并就文化市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特色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总结交流。同时,对新常态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所面临的困境和措施进行了交流探讨。

  在宝鸡期间,义乌一行人重点走访了金台区、谓滨区、凤翔县、岐山县、陇县、千阳县、扶风县文化执法机构,调研了当地的文化执法工作情况,并实地考察了网吧、歌舞娱乐、文物保护等场所,详细了解经营状况,对宝鸡各县(区)的文化市场状况和执法队伍情况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结束交流之际,两地文广新局、执法机构负责人还就下一步对口交流协作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了商讨,双方明确要进一步推进对口交流协作机制,全面扩大文化交流内容,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共同促进,力争通过交流协作平台,在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及文化建设工作中出亮点、显成效,促进两地文化市场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