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整改 优化机制 合力推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规划建设特色小镇,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要求的重要实践,是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的重要内容。省审计厅2016年对全省特色小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在充分肯定建设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了政策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车俊代省长、袁家军副书记在审计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继续推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根据省领导批示精神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部署会议要求,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省发改委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责,牵头负责特色小镇审计报告的整改工作,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并专门下发文件部署整改措施。委领导批示要求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逐条梳理,逐项整改,通过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完善监测指标、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等举措,加大对特色小镇建设的督查和推进力度。
一是分类整改,强化落实。省发改委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6大方面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作整改任务清单,要求每个单位限时上报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同时结合“科技创新、制度创新”、镇长论坛等活动,加强引导,有序推进。对部分创建进度较慢的重点小镇建立进展情况月报制度、通过目标报备、任务细化、挂图作战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建设进度。
二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对特色小镇推进机制开展专项督查,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形成推进合力。省财政、国土、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向特色小镇倾斜,帮助解决特色小镇建设中存在的人才短缺、土地资金要素不足等困难。省发改委着重抓好有效投资,加大特色产业扶持力度,加强专业指导,加快特色小镇建设进度。
三是加强考核监测,建立长效机制。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着手修订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指标体系,《省级特色小镇统计工作规划化指导意见》和《统计监测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均已在制订过程当中,省发改委采纳审计建议,在年度考核中实行分类分阶段考核标准、不同行业差异化考核等内容,已初步形成《特色小镇年度考核办法》,进一步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实行优胜劣汰,推动特色小镇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