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制定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方案明确数据处理工作要求

23.02.2017  20:08

  为认真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根据《浙江省第三次农业普查方案》和《浙江省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要求,2月13日,制订了绍兴市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多方面明确数据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要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完成对《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的数据采集与录入、数据报送与接收、数据交换与备份、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与反馈,以及数据归档等工作。 

  二是数据处理工作方案要按照“移动采集、网上报送、两级部署、三级审核”的工作模式进行数据采集前准备、数据采集与报送、数据审核与验收、数据汇总。 

  三是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强化基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普查数据的采集、上报与处理,确保普查数据的安全与完整。 

  四是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必须具备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环境。 

  五是要求在数据处理人员配备方面,要设立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配备相应的数据处理人员,负责数据处理相关工作。 

  六是在安全保密方面,要求各级按照三农普数据处理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普查保密规定,对普查资料严格保密。 

  七是在技术培训方面,要求各级根据业务情况分级或跨级组织与部署,在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下,认真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 

  八是在工作任务方面,各级普查数据处理机构负责制订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计划与细则,负责组织接收并验收采购的数据处理设备,负责数据录入、审核及相关工作。按照三农普方案组织实施要求,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