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春:数字贸易助力“双循环”战略枢纽建设

14.01.2021  20:0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当前,数字贸易正成为全球经济演变的新方向、新趋势。作为对外开放大省、数字经济大省以及市场贸易大省,浙江要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塑造新优势,必须把数字贸易放到全球化演变进程的战略高度,抢占市场话语权和规则制高点,提升在全球数字贸易治理体系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做强平台是基础

建设数字贸易重大平台是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长远战略考量。在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带来的历史性机遇,聚焦构建亚太乃至全球数字贸易研发中心和应用中心,加快建设世界电子贸易平台和数字自由贸易区,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贸易港,形成全球数字贸易全价值链体系和“网上丝绸之路”。顺应传统贸易数字化趋势,建设高水平的数字经济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和开源开放的大数据交易中心,推出一批适应贸易方式转变的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形成全球数字贸易创新中心。做深做透“数字化+自贸区”这篇文章,依托杭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培育一批以数字贸易为发展重点的服务贸易示范基地。搭建数字贸易资源配置平台,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国际组织、产业联盟、科研机构等战略合作,推进数字贸易领域国际合作的试点示范,支持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标杆性项目落地。探索与数字贸易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参与构建全球跨境电商体系。

培育主体是重点

建设全球数字贸易中心,要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资源配置力、创新驱动力、要素整合力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支持龙头型、骨干型、领军型数字贸易企业发展,吸引数字贸易领域的高端项目落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辐射力的数字贸易中心。通过国际循环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引进各类创新要素,加强对资源整合、研发设计等关键环节的资源投入,引导国内外数字贸易领域的高端团队和创新项目落地生根。顺应国际贸易模式由跨国企业主导向平台化转变的趋势,调整国际贸易市场的战略主攻点,加快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发展重心向跨境电商转变。建立数字贸易企业走出去服务联盟,引导企业在资源集成、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联动,帮助数字贸易企业规避海外贸易风险,提升本土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渗透力。抓住机遇发展数字服务贸易,以线上交付潜力较大的数字服务为发展重点,高质量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加强业态模式、出口模式、服务模式等创新,形成网络化、矩阵式协同走出去格局。

健全规则是关键

掌控规则制定权,要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参与国际标准和证体系建设,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数字贸易开放体系。主动参与区域性数字贸易规则谈判,建立数字贸易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推动监管互认、标准互认、检测结果互认、数据交互。针对数字贸易涉及的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安全保障等问题,探索监管方式,创新治理机制。因地制宜地制定跨境数据流动发展规划。探索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数字贸易技术标准体系,以落地杭州的电子商务交易保障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突破口,结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推动跨境电商、对外贸易、贸易供应链等领域的技术标准国际化。加强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安全性评估,推动与出口规模较大经济体数据治理规则的对接,建立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保护及风险控制等机制,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的数据合规风险和市场交易成本。

优化生态是根本

优化创业创新生态,集聚数字贸易高端要素。要加快探索打造共建共用共享的数字贸易生态圈,构建畅通的国际物流体系、结算支付体系以及海外贸易服务网络,提升浙江数字贸易的海外渗透性和占有率。进一步完善数字贸易新型监管体系,遵循《外商投资企业法》,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集聚全球领先的数字贸易平台型企业和境内外专业交易平台。发挥自贸区的投资便利化优势,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建立适应跨境电商贸易特征的监管方式和支撑体系。在海外疫情不断蔓延的背景下,加大海外仓建设力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智慧物流体系。建立跨境电商融资服务风险补偿分担机制,采取“政府+金融机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模式,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政府性基金、社会各类基金向数字贸易领域投资。加快推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积极开展跨境数字贸易区块链应用,提高数字贸易的公信度和跨境贸易的安全性。深入推进数字口岸一体化建设,着力在“提速、降费、减证”上下功夫,确保“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提供渠道支撑。

转自:浙江省信息化发展智库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