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 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

07.04.2016  20:20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将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2016年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这是浙江继“大力发展覆盖全省的数字档案馆(室)等新兴文化服务平台”写入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定》后,重视支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又一实际举措。

去年7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县直机关以上档案室、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全部建成数字档案室。要求省直机关在数字档案室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促进档案工作转型发展。

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省政府直属单位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后,浙江省档案局将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分解落实数字档案室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聚焦数字档案室系统建设和内容建设,通过督促检查,尽快形成数字档案馆(室)网络,促进公共数据、档案信息之间的关联和共享,为促进大数据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法规宣传处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