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07.04.2016  18:10

一是抓队伍保障。在市直学校(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一支党风廉政建设专职队伍,以党性强、品行端、素质高为基本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强化学习,更新观念,提高业务,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建立倒查追责机制,严肃追究失职失察行为。

二是抓廉洁纪律。实行新任转任干部岗前廉政谈话制。对新(转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着重明确各项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酒局牌局纪律等。利用内网,将纪检监察报上的相关信息及时转摘,以案为鉴,明禁区知底线,提升免疫能力。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职称评审、专家库等数据共享,保障在职教师的评审知情权。建立健全监督对象的电子廉政档案,档案内容涵盖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出国出境情况、年度收入情况等,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把好“廉政关”。

三是抓源头防控。对教育系统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主动提出哪些事要参与监督,提前规划安排,提前介入,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重点加强对局管干部选任、招生考试、招考教师、教师职称评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紧盯元旦、春节、教师节、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基建维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和岗位人员,采取“双随机”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