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三个严”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3.04.2016 18:50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嘉兴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明确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一是严明纪律,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清单,强化责任明晰、职责到人。建立市属学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二是严肃作风,抓好用好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化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三是严格监督,推进源头治理。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等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教育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3.04.2016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