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学习培训活动

22.10.2015  16:20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衔接修订后《行政诉讼法》的施行与教育行政执法,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教育行政争议,有效规避和防范行政岗位风险,近日,市教育局邀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狄敏博士为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执法人员作《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与行政执法》的讲座。
  讲座围绕《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主要方面,从扩大受案范围、禁止干预原则、口头起诉、“飞跃”起诉、立案登记制、起诉期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等方面着眼,结合教育行政部门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特点,以实际案例进行了讲解、剖析。朱教授尤其重点从法院审查的角度,从执法的一般程序阐述了证据的种类、收集、保存、组织和归档,明确行政执法证据确凿的认定标准。朱教授认为,梳理和整理好证据,是行政机关合法行政的基础。讲座后半程,机关干部与朱教授进行了交流互动,就行政不作为与投诉处理的关系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