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院召开六届二次教代会专题审议学校章程(草案)
24.10.2015 01:35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本站10月23日讯】10月21日,水院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共130余人出席会议。党委书记符宁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从章程制订的背景和意义、章程制订工作说明、章程内容说明、相关思考等四个方面作《章程(草案)》制定情况报告。八个小组分别就《章程(草案)》序言、总则、学校定位、目标等展开热烈的讨论,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序言、总则部分,体现指导思想、办学特色等意见和建议。在之后举行的主席团、执委会会议上,八位组长相继汇报了各组讨论情况,最终形成《决议》。
《决议》认为,《章程(草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符合高等教育基本规律,适应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章程(草案)》广纳意见,几经修改,其形成是科学民主的决策过程,也是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过程。《决议》号召要抓好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推动《章程》的有效贯彻落实。
符宁平作会议小结,并布置下一步工作。他重申了大学章程制定的重大意义,对《章程》(草案)中有关说法和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他指出,学校正处于转型发展期,要不断摸索、实践,进一步理顺事业发展中各方面之间的关系。他要求大家广泛了解其他高校章程制定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学校实情多提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要尽快梳理、合理采纳各小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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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2015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