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化解纠纷、救助等服务 杭州拟设立“旅游警察”

24.06.2016  10:23

    本报杭州6月23日讯 在杭州旅游遇到紧急情况应该找谁?答案很多,却没有“标配”。未来,杭州或在重要旅游区(点)设立“旅游警察”,专门负责查处扰乱景区旅游秩序、侵害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记者23日从杭州市人大获悉,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审议《杭州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

    “旅游警察”概念并非新鲜事物。杭州市旅游委员会主任李虹说,泰国、韩国、埃及等国家都设立了“旅游警察”,国内三亚、丽江等城市也成立了“旅游警察”支队。“‘旅游警察’不单是负责处理旅游纠纷,还能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和应急救助等服务,是一支综合性队伍,其扮演角色是其他部门难以替代的。”

    杭州正在走向全域化旅游趋势,有的区县旅游业在当地经济中占比较大,对设置景区公安派出机构有比较强烈的现实需求。“比如淳安,围绕千岛湖为中心活动的人群很大程度上都和旅游直接相关。”李虹说,设立“旅游警察”,可以为将来有需求的区县、旅游区(点)在条件成熟时设立公安派出机构提供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条例草案,将给旅游从业人员戴上“紧箍咒”。条例草案规定,导游、领队人员不得以不实讲解等手段诱骗、误导旅游者,使其同意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使其消费。违犯规定者,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想要去旅游,又怕老板不批准,这是不少白领族的担心所在。未来,杭州可能会用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市民休闲需求,让“带薪休假”不再成为一句空头承诺。

    条例草案规定,要鼓励城乡居民利用带薪休假假期出行旅游,并明确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依法开展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这并不是新发明,而是理所应当实现的国民权益。”李虹说,带薪休假在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里有清晰表述,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难以落地,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对带薪休假诉求常常居于弱势地位。

    “将监督督促带薪休假写入法规,不仅是让在法律上有清楚表述的国民福利落地执行,也是杭州人享受品质生活的重要体现。”李虹还提出,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实现,有利于分散小长假旅游人流,减轻“黄金周”期间社会秩序管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