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
20.04.2015 19:1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社会救助申请和复核复审,委托县级以上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其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以及出具核对报告的活动。
《办法》明确了核对工作原则、核对对象、核对内容、核对方式 、核对程序等,规定了民政、教育、公安等17个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职责以及省、市、县(市、区)三级核对平台的工作职责,强调了出具证明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管理,核对事项授权、核对报告时效、核对工作保密等要求。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0.04.2015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