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5月25日实施 最高5万元

05.05.2017  09:51

  杭州市政府近日下发了《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并将于5月25日开始实施。办法明确了可申请救助的条件及救助金额的发放,临时救助最高额可高达5万。

   救助对象——

  《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户籍人口、困难发生在本市的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和流动人口、持有效护照居住在本市且困难发生在本市的外籍人员。

  救助条件——

  1、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各类意外事故,或者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3、经认定的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对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则由区、县(市)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救助。

   救助金额——

  对发放临时救助金的,可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实行分类救助。

  其中,对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或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一次性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增加,最高不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一个申请年度内,对因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按标准予以救助,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0元(含)。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根据其家庭生活困难程度,确定相应的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含)。 【徐施宏】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