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分离 政社分离 温州探索政府职能转移
本报讯(记者胡丹通讯员陈晨) “现在只要打个电话,就会有人上门服务。”家住温州鹿城区南汇街道桥儿头社区的包福来阿姨,儿女都在外地,过去最担心的是照顾不好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伴。而今,她打个电话就解决了这个难题,并拿着民政部门免费发放的代金券跟护理工结算。
政府发代金券给老人,老人凭券兑换企业服务。鹿城区通过购买企业服务推行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是温州全面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的缩影。这也是温州继续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基础上的又一改革举措。统计显示,2014年,温州通过“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从12723项减少到4168项,逾三分之二的精减幅度位居全省前列。
凡是政府不该管的,但是企业和社会需要,又有人管的事,政府可以转移出去;凡是政府需要管的,但是政府管理效率低、管不好的,可以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来承接,但政府要向其购买服务。基于这一思路,温州将转移主体和购买主体确定为所有政府部门、参公管理和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并于去年10月出台了《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一批)》,确定了首批34家市级部门167项拟转移给社会组织的政府职能。
针对一些职能部门存在着等着看、舍不得、不敢放等思想,温州日前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同时按照“养事不养人”的思路,明确规定政府职能转移后要相应调整原承担该职能项目安排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凡是适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事项,原则上不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
在“向谁转移,向谁购买”的问题上,温州将原来狭义的社会组织扩大到广义的社会力量。但为了确保“职能转得出,社会接得了,服务买得好”,温州目前已对市本级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评估梳理,筛选出110家具备承接条件的社会组织,将资质条件划分为必要条件、优先条件两个档次。
“如何转移,如何购买”格外关键。为了避免将政府公共服务过分市场化,同时防止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成为“二政府”,或者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被少数人垄断,温州提出“一年初步破题、两年逐步推广、三年形成机制”总体安排,同时通过制定一揽子相关政策,确保政府在转移、购买社会服务的具体操作层面有据可依,做到职能转移、购买服务透明化。
温州今年将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选择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