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东阳市召开

07.04.2015  20:08

3月30日至31日,浙江省财政厅在东阳市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赵立妙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开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的重要讲话。

赵立妙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一是政府采购规模和效益大幅增加。2014年全省采购金额达到1093亿元,首次突破1000亿元。五年累计采购金额4115亿元,约为前一个五年的2.5倍,五年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26亿元,是前一个五年的2.6倍。二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创新取得新进展。研究制定一批具有较强针对性、操作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三是政府采购规范管理全面加强。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初步适应政府采购监管事务复杂化对监管模式变革的要求。推进全面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政府采购政策效应不断显现。浙江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三大特点:注重采取有利于统一市场形成的政策;注重采取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实现方式;注重各种政策的协调与配合,有利于实现效益最大化。五是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研究与谈判应对取得历史性进展。2011年浙江和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成为第一批列入中国加入GPA出价清单的次中央实体。六是公务用车治理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赵立妙同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中有六大矛盾需要处理。一是对良好制度的需求与良好制度供给的矛盾;二是规范与效率的矛盾;三是监管需要与监管能力的矛盾;四是政策支持与公平竞争的矛盾;五是采购人员素质与采购专业化的矛盾。

赵立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他说,为推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继续走在前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应当按照以下指导思想扎实推进: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在省财政厅党组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思维,按照市场决定和政府有为的总体要求,以政府采购信息化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监管体系、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和队伍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法律定规则,市场定价格,采购人定结果”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为主向结果导向型为主转变,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制度目标,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在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赵立妙全面阐述了政府采购五大体系和“三定”运行机制的内涵,以及全面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和着力构建“三定”运行机制的原则和要求。

赵立妙接着指出,全面深化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还要求我们着力创新三种政府采购模式。一是网上超市采购模式。二是网上询价采购模式。三是建立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的采购模式。

赵立妙还部署了2015年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着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项目带动,着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采购管理机制。五是统筹创新和整合,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六是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建设。七是加强内部控制,着力推进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八是加强东部地区联动,着力推进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工作。九是加强组织部署,着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赵立妙最后指出,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我们既要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演化发展规律有序推进,不急躁,不冒进,又要始终保持改革创新的激情和勇气,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超越,从而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政府采购监管处主要负责人,各市及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作者单位:省财政厅采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