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试点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共交通改革

25.11.2015  21:13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推进市场运作。变被动补贴为主动购买公共交通服务,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于市财政专项资金、公交票款收入和中央燃油补贴。同时,政府承担起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为市场搭建起统一公平的适度竞争环境。 

二是实行成本规制,完善补贴机制。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组成谈判小组与天龙城乡公交公司、城市公交公司进行成本规制谈判并达成共识。通过测算确定公交运行综合成本,对符合要求的公交路线和车辆服务予以全额购买。2015年综合成本4.6元/公里,每两年调整一次,今年已累计拨付购买服务资金1300万元。 

三是注重综合评价,强化服务考核。建立健全由行业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强化综合评价,确保购买服务效果。实行服务质量加运营管理双重考核机制,服务质量每季度进行监测,奖励标准为每公里0.3元;运营管理考核采取行业考核、满意度测评和其他部门考评的综合考核机制,奖励标准达到企业年直接营业收入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