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政府法制办举行组建基础听证团座谈研讨会

03.03.2015  12:54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要求,和平区政府法制办围绕“公众参与”这一决策首要环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和平区政协委员提案要求,研究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的基础听证团制度。即由推荐出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妇联代表、青联代表组成基础听证团,建立成员库,在区政府做出重大决策前,选取部分成员,加上一定比例的决策事项利益相关人组成听证团,共同完成“公众参与”这一环节。和平区政府法制办于2015年2月3日召开重大决策基础听证团首次座谈研讨会,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区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首先介绍了拟筹建重大决策基础听证团的基本构想以及先期听证团成员推荐产生情况。与会成员围绕建立这项制度的必要性和宗旨,以及规则和程序等问题进行充分研讨。一致认为,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是从法定程序上保证决策合法的一项重要机制保障,也是扩大民主参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组成基础听证团是一项好的方法。为此,提出5项建议:一是进一步扩大听证团成员范围,增强听证代表性;二是研究拟定听证团活动章程,明确听证活动程序、规则及各项机制;三是举行听证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采取遴选方式确定具体听证参与人员,增强听证事项针对性;五是加强听证团成员日常学习、培训和调研,切实提升听证参与的能力和素质。


  区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最后表示,会后将认真梳理、研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工作,为实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