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与浙江省政府正式签署协同推进市域(郊)铁路示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6.06.2016  21:4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加快市域(郊)铁路发展, 6月2日,国家发改委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在宁波正式签署《协同推进市域(郊)铁路示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与浙江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袁家军分别代表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浙江省省长李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出席签约仪式。
  市域(郊)铁路为城市核心区与外围城镇组团之间提供快速、大容量、公交化服务,具有服务范围广、效率高、占地少、能耗低等优势,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市域(郊)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近年来我省温州市在市域铁路建设、技术标准、投融资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创新性工作,取得了诸多经验。通过此次合作共建,旨在建立多方合作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促进中央地方联动,积极探索推广市域(郊)铁路发展模式、技术标准、新型装备等,及时总结示范工程成果与经验,尽快建立完整的市域(郊)铁路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