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注重“七审七查七看”

22.08.2015  01:53

  《浙江省审计条例》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审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审计条例》的颁布实施,永康市审计局通过报纸、网站大力宣传《审计条例》,并结合市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通过“七审七查七看”,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依法审计监督,为促进永康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七审”:主要是围绕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情况,重点审查七项内容,即法定建设程序履行程序、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土地利用和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工程造价情况、投资绩效情况。

七查”:重点查看七个直接相关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即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供货等七个单位开展调查。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并与承接项目的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七看”:主要认真查看合同、招投标文件、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价格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列席会议纪要等七项相关资料。然后带着疑点勘察现场,清点工程尺寸、工程数量是否与图纸相同,从而确定工程造价是否合理。今年以来,永康市审计局已对全市233个大小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复核,审计项目投资金额93125万元,为国家挽回损失 22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