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
11月28日下午,县委书记、县长吕志良主持召开县十五届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安监局关于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进一步加强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出研究部署。
近年来,长兴县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综合施策,极大地促进了劳动生产条件的改善,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但是,由于全县产业层次总体不高,用人单位主体意识和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总体偏低,致使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诸多复杂因素,职业病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会议指出,职业病防治事关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企业责任意识,提高职工防护能力;在责任上要有效落实,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园区)属地责任,主管部门防治责任和相关部门配合责任,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在工作上要有序推进,要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岗位、重点群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努力把职业病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考核和管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最后,县委书记、县长吕志良充分肯定了我县近年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当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成立长兴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二要落实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县乡两级财政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预算,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增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能力。三要加强宣传和监管,完善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机制,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四要突出重点,有效落实责任,借助正在开展的各种行业整治工作,结合长兴的实际情况,推动长兴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