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出台“放心消费商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09.08.2017 17:3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需求、促进消费,进一步提升区市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1号)精神,为推动创建工作,下城出台“放心消费商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放心消费商店”创建考核重点,一是建立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站。全区放心消费商店应具备相对固定投诉办公场所,配备消费投诉调解员,受理、调解消费投诉并且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二是形成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全区建设示范型放心商店自觉承诺建立普通商品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设立消费者维权保证金制度,定期公开使用情况,且严格遵循《投诉处理工作导则》,做到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
放心消费商店创建活动从主体申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和消费体验及社会评估、公示公布等过程环节将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有计划、有质量地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典型的树立,带动更多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及社会力量汇聚融入,合心合力助推浙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9.08.2017 17:30
宁波东钱湖召开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动员会
8月10日上午,工商局
上半年省内居民网络消费超2797亿元 浙江省网络零售增长动力强劲
浙江在线8月1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祝梅通讯员Qz82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