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改革中欧联合提案出炉

27.11.2018  10:11

      11月26日,中欧双方相继发布消息,称中国、欧盟等成员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联合提案,推动尽快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保障并完善争端解决机制,11月22日,欧盟、中国、加拿大、印度、挪威、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韩国、冰岛、新加坡、墨西哥等WTO成员向WTO提交了关于争端解决上诉程序改革的联合提案,并计划在12月12日的WTO总理事会会议上就此发表联合声明。

      欧盟也发声明称,欧盟与前述WTO成员方一起提交了针对WTO的具体改革建议,希望能令WTO上诉机构不再陷入僵局。

      第一财经记者已经拿到了上述联合提案的文本。在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问题上,该联合提案称,“应当澄清的是,替换即将离任的上诉机构成员的甄选程序,应不迟于(例如他们任期届满前6个月)时自动展开。

      需要指出的是,正如商务部在网站上消息所称,当前正是个别WTO成员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严重威胁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给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转带来体制性风险。上诉机构成员遴选问题已成为WTO面临的迫在眉睫的危机,亟须尽快解决。

      中欧WTO改革联合工作组的积极成果

      商务部网站消息并称,中欧会同其他WTO成员联合提出提案,旨在回应并解决相关成员对上诉程序关注,维护和加强上诉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推动尽快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该提案是中方就推进WTO改革、优先处理危及WTO生存的关键问题所提出的一项具体方案,也是中欧WTO改革联合工作组的一项积极成果。

      此前,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23日召开的WTO组织改革有关问题新闻吹风会上表示,2018年7月第20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发表了一个联合声明,决定中欧就WTO改革开展合作,并为此建立一个WTO改革副部级的联合工作组。目前为止,双方举行了两次非正式会议和一次正式会议,中欧双方都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这是双方合作的一个基础,

      双方是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就世贸组织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王受文称,双方目前已经就上诉机构成员遴选问题达成一些共识,今后还将就加强WTO日常工作和其他问题继续交流和沟通。

      商务部网站消息显示,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核心支柱,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可靠性和可预期性、迅速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确保WTO的有效运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诉机构是WTO专门审理上诉案件的常设机构,是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方高度关注上诉机构遴选危机问题,愿迅速与WTO成员积极开展讨论,尽早启动上诉机构成员遴选程序,共同保障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行,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根据相关法律,WTO上诉机构常设7位法官。但由于近一年多,有关国家对于上诉机构启动法官纳新/连任程序的蓄意阻挠,目前上诉机构仅剩3位大法官,这三人中,有两位的任期将在2019年12月到期,剩余一位的任期将在2020年11月结束。各方已经意识到情况越来越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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