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一教学楼改造工程等五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06.01.2016 10:29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一教学楼改造工程等五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1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厅科技设计处 王伟军 ,电话:0571-87052842
附件: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一教学楼改造工程等五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6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6.01.201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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