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将多措并举化解产能过剩

14.01.2016  20:59

  在日前召开的国家发改委新年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针对去产能问题,国家将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地方和企业化解产能过剩。

  李朴民强调,从执行层面讲,要化解产能过剩就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退出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的审理,要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措施。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并认真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加快化解产能过剩;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在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配合运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用市场的办法来推动化解产能过剩。将研究制定务实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压减产能。将取消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和各种形式的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解决兼并重组、产能退出的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李朴民还表示,中央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地方和企业进行奖补,解决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的人员安置。

  会上,李朴民还介绍了国内重点行业优势产能“走出去”情况。据了解,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分别与河北、江西、湖北、安徽、云南、甘肃、山东等7个省建立了委省协同机制,共同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产能合作。国内铁路、核电、钢铁等重点行业优势产能“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已实现规模化稳步向外转移,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拓展空间。核电“走出去”迈出重大步伐。巴基斯坦卡拉奇二号机组项目顺利开工,首次实现华龙一号核电技术出口。中广核与英国、中核与阿根廷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合作投资建设有关核电项目。上海电气获得南非科贝赫核电站6台蒸汽发生器更换项目分包合同,首次实现国内核电主设备批量进入国际市场。同时,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装备出口实现快速增长,有力带动了国内装备、技术、标准、品牌、服务“走出去”。

  李朴民表示,下一步,将把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作为对外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平台、用好抓手,与世界各国一起共同谋划推进装备、产能、技术、标准、管理和资本的全面务实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