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要长期收费? 专家:权限期满后应降低收费标准

07.08.2015  11:16
【摘要】 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今天上午,浙江省公路局就此召开新政意见征集会,会上讨论主要集中在收费公路经营期满后仍要收费一项。 资料图

   浙江在线杭州8 月6 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兆轶 编辑/汪江军 ) 以后走高速公路可能要一直缴费了。

  

  今年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今天上午,浙江省公路局就此召开新政意见征集会,会上讨论主要集中在收费公路经营期满后仍要收费一项。

   浙江计划取消除高速公路外的所有公路收费

  目前现行的《条例》颁布实施已11年,随着路网建设和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

  现行政策下,公路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收税和收费。收税的资金来源是车辆购置税和成品油消费税;收费自然是车辆的通行费用,经营权限期满后则停止收费,通过两种费用来满足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资金需求。

  而新《条例》中规定,新建公路仍然要收费,而原有政府举债建造、社会资本投资的经营性公路,在经营权限截止后也要继续收费。

  省公路局副局长孙校伟介绍:“因为如果取消了收费,那势必要提高税收来弥补资金缺口,这样对并不是常走收费公路的人群来说有失公平,所以新规实施后,公路部门会建设“两个公路体系”以保障公平。”

  “一种是体现基本公共服务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建设养护资金由国家财政通过两种税收来保障。另一种是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体系,谁用路谁付费。”省公路局副局长孙校伟说,浙江公路部门计划在近年内取消除高速公路外的所有公路收费,这意味着今后浙江只有高速公路才会长期收费,不想缴费的话,司机可以选择走其他免费公路。

  对于新政中的长期收费,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陈利幸介绍,长期收费兼顾了道路使用的公平与效率,也符合高速公路长期氧化管理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完善现有路网。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费只占总收入22%左右

  孙校伟解释,因为目前高速公路建设不少是政府举债或者社会资本投资,需要偿还债务,而且高速公路建成后还要资金保障养护、管理等。

  以去年为例,全省收费公路收入为261.1亿元,其中的258.5亿元都支出了。支出比例分别是,还本付息177.3亿元、养护28.6亿元、运营管理28.6亿元、税收23.4亿元以及0.6亿元的其他支出。

  不过,孙校伟表示,长期收费并不会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一直持续下去,“等这些收费公路经营权限到了之后,完成了还本付息,我们只需要收取养护、管理的费用,所以收费标准会相应做出调整。”

  从去年数据来看,如果高速公路去掉还本付息的支出,每年的养护管理费用只要57.2亿元,占总收入的22%左右。

   专家意见:收费公路权限期满后应降低收费标准

  今天的意见征集会上,省法制办、财政厅、物价局、社科院等相关部门专家也一同参与并给出了建议。

  对于今后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省财政厅专家郭定方表示,公路收费是为了发展,不是为了赚钱,当经营性公路权限期满后,就应该降低收费标准,收费与养护管理达到资金收支平衡即可。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徐剑锋表示,收费公路到期后,除了要按养护成本制定对应收费标准外,还要加强监管以及收支情况的公布。此外,徐剑锋还认为,各条高速公路之间的收费情况也要做好平衡。“举个例子,上三高速和诸永高速都是往温州去的,如果上三结束经营降低收费标准,势必成为更多司机的选择,那么诸永高速如何在经营期限内保障收入呢?这之间的平衡需要交通部门考虑。”

  此外,不少专家还提出每年重大节假日减免的10多亿过路费也该在《条例》中明确,今后是否还要免费,如果免费由谁来买单等建议。

  浙江省公路局表示,目前《条例》仍在收集意见阶段,之后还会召开类似的征集会,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后,制定出符合浙江实际情况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新规。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