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机关党委和两个党支部获评省直机关第一批服务型基层党组织

16.05.2016  19:28

5月6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省直机关第一批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通报》(浙直委发〔2016〕15号),共有15家省直机关的机关党委被评为第一批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受到通报表扬,省国资委机关党委名列其中。同时,委人事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工作处党支部也被评为第一批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第一批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是经各基层党组织自评、互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产生的。

通报指出,2015年省直机关广泛开展“服务型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年”活动以来,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举措,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理念,突出紧贴中心、服务改革发展,突出问题导向、服务基层群众,突出严管真爱、服务身边党员,突出创新破难、激发服务活力,突出党建带动、形成服务合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业绩进一步提升,涌现出一批“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服务型机关基层党组织。

通报希望受表扬的基层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担当起继续走在前列、引领示范的重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