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众人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

10.09.2015  12:14

  9月9日上午,淳安县汾口林业中心站接到汾口镇龙山村下湖自然村村民徐樟春的来电,称在自家玉米地中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随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到该农户家中查看。原来,此“猫头鹰”学名叫草鸮。

  这只草鸮因翅膀严重受损不能飞行,通过兽医对草鸮伤口采取消毒、骨架固定等医护措施,现已经能够自行站立行走了。目前,草鸮被暂时安置在林业站看护,待完全恢复野外生存机能,再放归大自然。

  草鸮是中型猛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以及农田、城镇乡村附近森林、山麓草灌丛中。以鼠类、蛙、蛇、鸟卵等为食。

  多年来,在林业部门的广泛宣传与教育下,群众对各类野生动物的认知程度明显提高,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特别是每年的野生动物保护月暨爱鸟周活动的开展,吸引了广大群众的眼球,确立了鸟类在他们心中的地位,知道野生鸟类是严禁猎捕和经营销售的。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在生态系统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让我们珍爱这些可爱的朋友们吧!(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