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窗口三举措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   

09.12.2014  19:05

      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受援群众满不满意是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硬指标”。今年以来,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访”、  “听”、  “查”,多举措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一是开展受援人回访活动。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监督,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6月下旬,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针对今年办结归档的86起法援案件集中进行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主要针对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判决、协议履行情况等征询受援人意见,同时认真听取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并耐心做好性格偏激者思想工作,引导受援群众依法维权。 

 

  二是参与庭审旁听工作。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加强案件庭审旁听工作,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根据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的熟知程度、举证情况、书面代理(辩护)词质量,从仪表风度、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辩论技巧、案件把握和法律运用等方面形成听庭意见,提高承办人的办案技能。 

 

  三是加强办案督查工作。区法援中心利用“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对各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进行监督,要求每个案件按照案件登记、案件初审、审批指派、制作送达、案件监督、结案审查直至结案批准各环节执行,办案文书内容完整、送达及时、量化反馈等,确保办案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