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党员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十条禁令”典型案例解读

19.11.2014  09:45

批条子捞项目当然是碰了“高压线

曲解散布不利重大项目的信息同样违纪

严禁党员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十条禁令”典型案例解读 

前不久,我市出台《关于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到“十个严禁”。那么,在具体执行中,到底应该怎么把握呢?又有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呢?本报邀请市纪委结合典型案例为读者作详细的解读。

严禁利用职权、职务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取得建设工程打招呼批条子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典型案例】

萧山区瓜沥镇沈某某作为“联村联网工程”项目的联系人,帮助个体建筑户戚某某开具萧山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介绍信参与永福村“联村联网工程”项目招投标,并两次收受戚某某的香烟卡共计价值7800元。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析:上述案例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力为他人取得建设工程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好处的行为,系典型的受贿行为,不但违反了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严禁违反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法律法规,提出不合理要求甚至漫天要价

【典型案例】

2008年初,富阳市政府根据东大道项目规划需要对富春街道新民村的部分农户及中小企业房屋进行搬迁。该村支部书记许某某有一处房屋位于项目拆迁范围内,已于2006年出租给他人开办花岗石加工厂。按照政策规定,许的房屋不能按拆迁企业的标准进行赔偿,然而许为了获得较高的赔偿费,提出被拆迁房屋以企业标准赔偿,赔偿费不得低于200万元的要求,并提供虚假材料作为拆迁房屋赔偿依据,最终多获赔偿20余万元。许某某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分析:案例中,许某某作为村支书,在征地拆迁中不仅没有做好表率,反而漫天要价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偿,其行为不但违纪更是触犯了刑律,应当从严从重处理。

严禁纵容、支持甚至帮助策划、教唆亲友和群众弄虚作假,获取政策、法规之外的利益

【典型案例】

2008年3、4月,杭州市铁路某工程征迁指挥部骆某某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材料等手段,以女朋友周某某的名义低价购买某直管公房后,又指使征迁指挥部工作人员与周某某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使周某某取得53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致使国有资产损失(经评估)78万余元。同时,骆通过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间提前等手段,以周某某的名义共同骗取该房屋的提前拆迁奖励费、困难补助费和过渡补助费等共计12.2万元。骆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以共同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分析:此种行为中,党员领导干部如不涉及自身职务的,应属伙同诈骗行为。如涉及自身职务的,则属于共同贪污行为。案例中,骆某某在与其女朋友周某某彼此勾结、弄虚作假过程中,更多的是借助了自己作为征迁指挥部副总指挥的职务便利,所以属于共同贪污行为。

严禁曲解政策、反面宣传、散布不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言论或信息

【典型案例】

余杭某街道干部许某某于2014年5月,擅自将市委关于重大民生项目的批示意见上传到QQ群,造成不良影响。许某某受到效能问责,并被调离岗位。

分析:一些党员干部缺乏保密意识,随意将有关信息发到互联网上,也有个别党员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故意曲解、散布,并作反面宣传欺骗群众,其实质就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抵制。

严禁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中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截留、侵占、贪污、挪用项目工程建设资金

【典型案例】

杭州市西湖房地产实业总公司陈某某,2007年5月至2011年6、7月,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杜某某、舒某某、何某某等人的请托,违规帮助上述请托人安置房子,收受“好处费”共计204万余元;陈某某于2005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假拆迁等方式违规安置给关系户22套安置房及19间商铺,最终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6032万余元。陈某某被开除党籍,并因滥用职权、受贿等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分析:个别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中滥用职权、索贿受贿,截留、侵占、贪污、挪用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且多重行为交织,损害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更是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干扰和破坏。对此类违纪犯罪行为应当以“零容忍”态度,加以严惩。

严禁违反有关政策、法规,怂恿、唆使群众干扰、阻碍重点工程建设,支持、煽动或组织群众违规上访、聚众闹事

【典型案例】

余杭区某街道村民姚某某(中共党员)3次参与违法聚集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余杭区纪委对其党纪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分析:党员干部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决策部署有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通过正当渠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向党组织或有关部门提出,并对所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