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自我防盗、防骗意识
年末岁尾,随着“人、财、物”的大流通,各类刑事案件将呈高发态势。莲都刑警根据往年的案发情况以及今年的发案趋势,将几类高发案件总结归纳如下,请广大市民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被盗、被骗!
一、针对银行存取款人的“侵财”案件。
由于年终用款较为密集,企业财务人员经常会往来银行并携带大量现金,因此成为犯罪分子的重点作案目标,系路面扒窃、飞车抢夺、拦路或驾车抢劫、盗窃汽车内物品、街面诈骗等警情的高发期。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多采用尾随存取款人,选择偏僻无人的地段,实施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犯罪,全天候作案。
二、针对逛街购物人群的扒窃、拎包案件
临近年末,公交车、大型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餐饮等行业将迎来经营高峰期,但也是扒窃、拎包案件的多发期。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佯装成顾客,混迹商业集中区的商店、超市、餐饮店及公交站点等各类经营场所和人流密集地,伺机物色作案对象,趁人不注意时顺手牵羊或在同伙的掩护下伺机作案。
三、针对居民住宅的入室盗窃案件
年末,群众外出访友、旅游、购物、聚会活动增多,许多居民家中多日无人居住,处于防范盲点,入室盗窃案件可能高发。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主要选择居民外出时间进行作案,多以技术开锁、攀爬阳台、钻窗、撬锁为手段入室实施盗窃。
四、针对临街商铺的入室盗窃、抢劫案件
犯罪分子利用商店商铺年末现金流量较多、物品(金银首饰、电脑手机、烟酒等价高物品)进货量大、人流量较大,且商铺安保力量又相对薄弱的特点实施盗窃。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主要选择下半夜商铺打烊后进行作案,采用撬卷帘门、撬窗、翻墙、乘隙等手法实施盗窃。
五、针对不特定人的各类诈骗案件
年终岁末历来是各类诈骗案件多发时期,从历年和近期诈骗案件发案情况看,除投资理财、网络中奖、电话欠费、邮包藏毒等电信诈骗以及传统的迷信、掉钱等马路诈骗外,各种名目繁多的庆祝活动、快递邮件等也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多以某某公司年终举行活动抽奖、发放纪念品,以及快递邮包藏毒、车辆退税等为由,要求受害人将现金转移至安全账户或先垫付后等形式实施诈骗。
六、针对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
随着汽车的快速普及,日常群众外出购物、游玩习惯于将现金、首饰、手机、电脑、烟酒等贵重物品放置汽车内,当汽车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部位时,极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盗窃的作案目标。
作案特点:犯罪分子经常在夜间对路边或无人看管场所的汽车,采取砸窗、撬锁、电子破坏报警装置等手段进行破坏,快速盗窃车内贵重财物。
提示:在公安机关加强巡逻防范和提高破案打击力度外,还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