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安监局“三措施”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

28.03.2016  15:00

                      为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及省、温州市安监局的有关要求,乐清市安监局“三措施”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估,全力做好迎评准备。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乐清市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乐清市实际制订了评估实施方案,确定了以石材加工、家具制造、制皮制革、塑料橡胶等危害严重行业为评估重点。同时在全市范围抽取了90家企业作为2016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备选用人单位开展评估工作。
二是开展自我评估,实施督查整改。为做好迎评工作,乐清市安监局要求90家评估企业在4月10日前完成企业自我评估,自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并取得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情况、作业人员相应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近3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近三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示管理情况等等。同时,要求企业在自评估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安监机构,安监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确保达到评估要求。
三是开展自评抽查,提升防治水平。乐清市安监局对企业自评情况将进行抽查,目前已抽查了10家用人单位,以督促和指导企业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测评价等档案材料。目前,该市大部分备选用人单位自评工作已基本完成,为迎接国家、省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组,乐清市安监局将在90家备选用人单位中抽取部分企业,对评估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和现场审查,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指标和标准逐项核对,对发现不达标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并采取追踪指导、逐一验收,确保整改到位,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