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确保全市在用自动扶梯安全
2015年7月26日,湖北荆州发生自动扶梯吞人事故;7月27日,广西梧州发生自动扶梯“吞噬”小孩左臂事故。为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台州市质监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四项举措保障全市在用自动扶梯安全。
一是迅速行动,全面排查。该市立即下发《关于开展自动扶梯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商场、车站等公众集聚场所的自动扶梯安全大检查,同时告知全市65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自动扶梯预防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和关键部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27日下午,我局组织监察人员、技术人员对辖区内世纪联华、耀达等地的自动扶梯开展预防性安全监察。已检查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63部。
二是措施有力,消除隐患。获悉,荆州“7.26”自动扶梯吞人事故发生故障的自动扶梯为江苏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FML30-1000。该市立即对全市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查我市目前共有2家单位14台该公司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立即采取暂停使用措施,责成维保单位按年度维保项目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
三是发挥合力,确保安全。积极发挥电梯协会作用,一是要求维保单位在15天内,按年度维保项目对签约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进行检查确认;二是组织会员单位之间进行自动扶梯互查;三是制作安全乘梯视频,在全市公共集聚区播放。此外,建立健全电梯长效治理机制,要求每个维保单位必须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救援队伍,保证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指导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四是宣传到位,避免恐慌。为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市民对使用自动扶梯恐慌,第一时间通过电视、交通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我市自动扶梯数量、安全状况,让市民全面了解质监部门为确保全市自动扶梯安全所采取的电梯维保专项整治、规范维保作业行为、自动扶梯预防性安全检查等举措。同时,在新闻媒体上详细介绍了电梯乘用安全常识和应急状态下自救措施,确保市民了解、掌握自动扶梯相关安全知识,能够放心使用,正常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