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安监局多措并举做好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工作
29.01.2015 18:0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细致可行的工作流程,认真负责受理群众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坚持“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诉必回”的原则,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一是主动宣传畅通渠道。市安监局先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形式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投诉的宣传,方便群众通过“12350”、市长电话、信函、来人等多种渠道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措施,着力构建畅通、有序、高效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机制。 二是专人受理落实职责。保持“12350”24小时接听畅通,来人、来电来信由专人接待、登记,网络平台信息及时回复,属职责范围内的第一时间受理,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事项,按照首问责任制,认真向举报人做好解释,同时告知举报人管辖部门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是明确责任迅速处置。按照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办负责制,认真开展投诉举报核查处置,按时办结,实现了从接报、批办、调查处理到结果反馈全过程的有序衔接,坚决杜绝案件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查办不力等现象的发生,有效提高处置投诉举报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落实制度及时反馈。举报的事项一经查实,立即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以电话形式告知举报人或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同时做好登记、归档,切实做到举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是完善措施维护权益。市监察支队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流程做了进一步明确,配备了专用保密设备,在查处举报过程中对举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利益。同时,对举报投诉有功的人员实行物质奖励,鼓励和支持群体提供更多的案件线索,增强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的效能。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9.01.20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