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工作第六次联席会议在杭州召开
1月24日下午,省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工作第六次联席会议在杭州召开。会上,观看了《合理利用坡地资源 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专题片,回顾总结了全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审议了全省生态“坡地村镇”建设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安排,并对加快推进“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实施提出了意见。省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黄志平主持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
全省“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已历经四年多时间,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整个试点工作总体上讲是“有序推进、成效显现”,试点政策受到各地普遍欢迎,为地方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农旅产业融合发展、全域旅游发展等提供了用地保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2018中国三农发展大会”上被评为“2017中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同时,被省政府评为年度“改革创新项目”。
会议指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问题和困难。要针对当前推进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面梳理,找准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尤其要做好现行政策的评估,从充分调动试点工作积极性上不断完善顶层制度设计。要不断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努力提升联动效应,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要注重现有政策整合,做好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衔接工作,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
要突出重点,加快实施好试点项目。根据各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分层次、分批次地作一些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县级各部门、乡镇政府、项目业主对“坡地村镇”试点政策的看法,认真听取不同层面对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项目推进政策措施,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要在城镇、旅游、村庄、绿色产业等类型上培育和打造一批示范项目,促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
会议要求,
要强化监管,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要加强省级层面的督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策问题,有效推进生态“坡地村镇”建设。要加强县级层面的监管工作,重点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地灾防治等各项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次生灾害发生;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供地要求开发建设,防止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问题发生,确保生态“坡地村镇”建设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