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民宗局继续推进民族创新工作做好各项民族事务服务工作

31.08.2016  14:03

海宁市民宗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努力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城市少数民族工作新思路,继续推进民族创新工作,培育示范点有成效。

一是继续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海宁市政府组织民宗、公安、新居民、人大法工委、法制办等部门,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双向协作交流,签订《海宁市与来凤县关于流动人口(少数民族成员)双向协作意向书》,为全市流动少数民族双向服务管理工作迈出新的一步。

二是继续做好海宁一中新疆内高班的支持和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全市新疆内高班联席会议,保持与新疆内高班的日常联席沟通,检查民族宗教政策的落实情况,关爱少数民族学生的身心健康,在学生中开展“三史”教育和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反分裂主义教育。

三是继续依法依规做好各项民族事务服务工作。上半年,为19名参加中高考的少数民族子女开展了民族加分审核服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子女就学工作;在新的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出台后,对前来办理少数民族成分变更的假条做好充分的政策解释工作。对2017年浙江省高考加分的相关政策变更事项给予说明,取得少数民族考生及家长的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