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旭初 吴彬:推进数字乡村与乡村振兴全面对接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指出,“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单列专章,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然而,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体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数字时代,我们应积极抓住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的窗口期,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努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局面。
中国农业农村正快速步入数字时代
通过手机App及配套设备实现数字化种养殖,用遥控无人机实现厘米级植保作业,在线办理“村民一生事”,直播成为新农活……许多人曾以为数字化、信息化离乡村很远,但近年来,数字技术已经不断融入乡村生活的各类场景,改变着乡村生活的点点滴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农业农村正快速步入数字时代。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已具备了坚实基础,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数字技术加快向农业农村渗透,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市场监测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农技服务体系等在农业农村的建设和应用中初见成效。2020年11月,由中央网信办和农业农村部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的《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年)》发布。据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浙江、河北、江苏等22个省份相继出台数字乡村发展政策文件,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与此同时,中央网信办还会同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重点在开展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完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探索有益经验。可以预见,在顶层整体规划的指引下,试点地区将形成各具代表性的经验和模式,逐步推广并带动全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此外,社会多方资源也积极参与乡村发展,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与智力支持。
破除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践误区
作为数字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最佳组合点,数字乡村建设势在必行。当前,各地政府部门(尤其是广大县域政府)、地方数智企业正积极投身数字乡村建设,投入巨额资金和人力资源,开展了有益探索,但在实践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常见误区,亟待规避。
其一,在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传统的信息化思维依然存在,带来不少隐患。一方面,虽然一些县域政府委托数智企业设计了一系列主要依靠数据中心设备、物联网设备、监控设备等硬件构成的建设方案,但受企业自身技术能力制约,一些应用软件和服务设计考虑不足,以致“软硬失衡”、设施设备浪费严重、开支巨大。另一方面,一些部门在技术架构上缺乏统筹安排,形成了一个个“烟囱式应用”,数据无法贯通。因此,不当的“数字化转型”使得部门工作效率不升反降。当前,只有努力实现技术架构的升级,数字乡村的应用开发才能彰显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溢出效应。
其二,一些数智企业主导推动的数字乡村项目融合不足。例如,有些企业受自身能力限制,无法与乡村产业发展需要相结合,仍然偏重社区沟通;部分数字乡村项目仅停留在公益状态,企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缺乏与乡村共同发展的决心和策略;一些企业只关注短期利益,缺乏长远视角。只有打破这些局限,注重政府与企业的深度融合,才能实现数字乡村的美好愿景。
其三,当前面世的数字乡村相关应用仍偏重政府部门的管理功能。数字乡村建设的首要受众是广大乡村居民。因此,应注意不能将“数字乡村建设”异化为“数字政府建设”。要以乡村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切实推动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管理”转向“治理”,做好包括公共服务、民生服务、协同参与在内的社会治理工作,以乡村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为数字乡村建设成效的主要评价依据。
以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2020年11月,贵州省9个县退出贫困县序列,标志着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顺利完成。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必须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不难看出,“五大振兴”是有序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抓手,而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与“五大振兴”可以实现有机贯通、协同发展。
第一,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途径,而数字化赋能则是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竞争力的新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没有产业的发展,乡村振兴就是空中楼阁,而建设数字乡村首先就是要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即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作为发展主线,推动农业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近年来,乡村产业取得的长足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数字赋能带来的农业全产业链竞争力提升。同时,数字乡村还将积极赋能乡村物流和营销等体系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并衍生出诸多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第二,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其中高质量数智化人才培养是人才振兴的新任务。在“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下,农村人才成为决定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成败的关键所在。为此,应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而数字乡村建设将有利于协同发挥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各方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管理团队,并大力提高“三农”干部、新型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的“数字心智”水平、数字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
第三,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内在力量,乡村文化及乡风文明的数字化是文化振兴的新时尚。乡村振兴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当前,各地积极探索运用数字化手段构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分激励方式,以有效实现乡风文明持续向好。同时,借助自媒体以及直播平台,可以有效突破乡村文化在区域空间和内容传播上的局限,通过融合地方手工技艺、非遗产品、特色农产品等推介,不但可使乡风文明得到大幅度改善,还可以借此实现文化升级与经济增长的双重发展。
第四,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支撑条件,生态与社会的数字化整合提升是生态振兴的新法宝。当前,农村的生态环境亟待改善,农村废弃物随处投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为此,通过应用乡村数字治理的特定功能模块或专门的乡村垃圾分类App,可以有效构建垃圾分类的“农村模式”。还可以借助物联网技术,把感应器和装备嵌入各种环境监控对象中,再通过云计算将本区域的环保物联网整合起来,有效实现乡村社会发展与环境生态系统的有机整合。
第五,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本保障,“智治”引领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是组织振兴的新方向。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要巩固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及其他基层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更加有效、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新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之下,乡村治理正逐步从以单向管理为主走向“智治”引领的“四治融合”协同治理方式,为“治理有效”提供了重要驱动力。
(作者:徐旭初 吴彬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月19日第209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