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民宗局“四个一批”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09.09.2015  12:41

为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整治水平,及时消除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余杭区民宗局通过“引领、规范、挂牌、曝光”四个一批,以点带面,深入推进,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一是引领一批,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为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该局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导”的工作思路,选择青莲寺为示范单位,积极推进场所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试点场所按照“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管理行为”的工作原则,通过推行4Q(即全员、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4C(即常清扫、常规范、常检查、常改进)等工作法,使场所规范化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信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是规范一批,增加安全监控设施。由于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密集且流动人员较多,为加强场所安全工作和场所内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提高场所安全防范水平,区民宗局与政法、公安、消防等部门主动对接,上门走访、联合检查,及时发现并指导整改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主动加大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投入,为部分场所内部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应急灯等若干安全设备,实现24小时联网监控,进一步强化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技防手段,保障了场所的财产安全。

三是挂牌一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的工作要求,组织场所开展安全自查,以建筑、消防、交通、卫生为检查重点,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摸清隐患底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并由局领导带队、机关干部按照检查要求深入全区2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9个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进行了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如部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到位、线路老化不规范、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明火使用不符合规范、楼道口堆放杂物、信教群众消防意识不强等场所,开具整改通知单,要求场所逐一落实整改意见,做到“场所排查全覆盖,安全隐患零容忍”。

四是曝光一批,建立“黑名单”制度。针对个别场所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意识意识弱、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场所,研究制定《余杭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场所列入“黑名单”内,通过QQ群、微信群、通告的形式在本教内予以公布安全检查信息,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予扣分,以实现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而有效落实场所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