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多举措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地落实
一是以信息化为依托,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13年,在部门预算工作中开始试行绩效目标管理并不断扩面深化。2016年,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融入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做到2017年所有预算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要求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必须分解为具体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中,实行“预算单位自审、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三级审核制,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预算单位进行调整优化。
二是以分类管理为抓手,推进预算绩效跟踪监控有机融入。从2016年起试行绩效跟踪监控工作,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对年度预算100万元以上、且1-8月预算执行率低于60%的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确定“分类监控”工作方案,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预算部门、单位对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一般监控,财政部门组织对预算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实行重点监控,明确区分一般监控和重点监控的程序和要求。
三是以提升绩效为核心,推进绩效评价全方位扩面提质。坚持“部门单位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持续推进绩效评价全方位扩面提质。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对自评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有针对性选择一定比例的绩效自评项目实施抽评。选取部分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委托第三方实施重点评价。不断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市直绩效评价从最初的预算项目评价,拓展到整体支出评价。2018年,共组织对270多个预算项目和15个财政扶持政策开展评价,对96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评价。2019年,共对1300多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四是以加强应用为重点,推进绩效评价成果“落地”。着重在加强绩效评价成果应用上做文章,从三个层面加强重点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在预算单位层面,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分别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实施单位,制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意见反馈书,提出整改建议,要求限期反馈。在局内部,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和预算单位整改情况反馈给各归口业务处和总预算局,将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相挂钩。在市领导层面,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报市人大、市政府,并抄送市纪委,积极建言献策。